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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培训会在我校举行

时间:2016年05月11日 信息来源:南京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5月10日,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我校鼓楼校区大礼堂召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培训会,来自全国163所高校的代表与会。会议先后由江苏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处长、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树兵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评估监测处副处长魏欢主持。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培训会在我校举行

现场 (佘治骏 摄影)

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吕建院士首先致辞。他指出,南京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始于1994年,目前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点有24个类别,其中工程硕士含15个领域,招生人数已占硕士总招生数的将近一半,较好地完成了前一阶段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布局和发展规模的任务,初步形成了与南京大学学科结构相适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人才培养工作是大学的本源,南京大学更是将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作为创建“双一流”的基础性工程。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三部委文件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深化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的要求,我校启动了“二三三”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旨在以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重点实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研究生教育的统筹与互动,系统拓展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宽度与深度,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多样性需求。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洪流在致辞中指出,专业学位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关心指导下,近年来江苏积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发展规模和培养体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林仕梁介绍了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目的,教育部学位中心主任王立生阐释了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的设计思路、评估方案形成过程、特色以及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与学科评估的区别与联系。

在会议的第二阶段,教育部学位中心评估处处长林梦泉解读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精神和指标体系,教育部学位中心评估处朱金明介绍评估工作流程及材料填报注意事项。随后,与会人员就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的各种热点与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是国务院督导办和教育部在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为推动专业学位进一步发展做出的重要部署,通过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成效进行评估,将有助于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推动高校专业学位内涵建设。同时,通过对评估结果和关键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可以向学校提供分析报告,帮助学校更好地掌握行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从而有目的性地改进培养过程。据悉,本次我校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会计和临床医学五个专业学位类别参与水平评估。这些专业学位类别在我校培养历史较长,培养规模较大,通过水平评估,可以较好地检验我校这些专业学位类别的培养质量和成效,听取专家、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建议反馈,从而进一步提升我校的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 (新闻中心 章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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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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