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载中...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扫一扫
江苏高校

我校举办2016年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生工作交流会

时间:2016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南京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10月20日-22日,2016年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生工作交流会在我校召开,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李清先、南京大学副校长王志林等出席会议。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全国21所重点高校招生部门的负责同志参与会议研讨。我校学生工作处处长龚跃主持会议。

我校举办2016年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生工作交流会

现场

李清先副司长强调,高考招生改革涉面广,关乎教育发展、关乎社会稳定、关乎国计民生,是教育改革的突破口,牵一发而动全身,十分重要而又复杂敏感。教育部高度重视高考改革试点工作,期待通过本次会议这一平台,各高校与会代表认真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坦诚研讨交流、充分发表意见,共同为考试招生改革平稳落地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王志林副校长在全面介绍南京大学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上,向与会领导和嘉宾重点介绍了近年来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理念与实践。他指出,招生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是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已成为当前考试招生改革的发展方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作为全国最顶尖、也是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与会高校要从维护教育公平、科学选拔人才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为推动中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

作为高考改革试点,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郑方贤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孙恒分别就2017年上海、浙江两地高考改革方案做了详细介绍。教育部学生司高校招生处副处长蔺为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鞠勤以及各高校与会代表围绕浙江和上海高考改革方案、招生计划制定、特殊类型招生、招生信息安全等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研讨。

据悉,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颁布以来,整体设计、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科学选才已成为新时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题和任务。随着考试招生领域改革不断深化,2017年上海市、浙江省作为全国试点单位率先实施全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南京大学将会同全国各重点高校一起,围绕新招考改革方案加强研讨、认真研究,共同为新招考背景下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出谋划策,为提升“第一桶金”——本科生源质量“含金量”付出切实行动。

又讯,10月21-22日,与会代表实地调研了苏州地区、南通地区部分中学,并与苏州中学、苏州实验中学、太仓中学、昆山中学、震泽中学、海安中学、海门中学、南通中学、通州中学、如东中学、如皋中学、启东中学等中学校长就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选拔进行了深入交流。(学工处)

我校举办2016年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生工作交流会

上一篇:我校举办2016年新任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
下一篇:南京大学第十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颁奖
(作者:佚名 编辑:南京大学)
相关新闻

我有话说

新文章

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