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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与司法保障研讨会暨环境法学分会2016年会在我校召开

时间:2016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常州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识高度、推进力度、时间深度前所未有。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大气污染对人类生活影响极大,甚至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
  为深入探究和总结雾霾治理中的环境法治经验,推进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研究雾霾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对策在环境执法、环境司法适用中出现的新案例、新问题;为促进会员间的学术交流,丰富我国环境法治研究成果,10月22日,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承办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与司法保障研讨会在常州大学举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任官平、省环保厅副厅长蒋巍、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弛、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顾爱平、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任委员王灿发,以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等三十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省内外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的法官、庭长和主任等齐聚常大。常州大学党委书记浦玉忠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副校长芮国强主持开幕式,本次会议的主题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与司法保障”,该主题分为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理解与适用、雾霾治理的环境法治经验与挑战、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的环境司法保障三个主要议题,进行三个分会场的深入交流和研讨。
  在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后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与司法保障研讨会,既总结了新法出台后的适用情况,也体现出学术界对于司法部门的思考和参考作用,既有现实性也有理论性。此外专家们还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执法与司法审判案例进行了分析,讨论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司法适用及存在问题,以及最高法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例分析等环境司法问题,对司法保障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通讯员/陈子威  编辑/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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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常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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